他只是以为自己写了一篇小说的提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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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后来才搬到明桂街26号的郭若岚或者曾得韬,大作家鹿云在那栋楼的808室里已经住了五年了。
他甚至不是租客,而是该屋的业主。
作为一栋老城区里周边环境相当一般,设施也十分陈旧的老建筑,明桂街26号的业主们但凡有能力在别处多购置一套物业的基本上都不愿意自住,就算勉强将就住着,也是出于小朋友能就读附近那两间还算过得去的中小学的考量罢了。
但鹿云却不。
他一个潜心写作的死宅,对生活环境并不挑剔,属于只要屋子不漏风不渗雨,不停电不停水,叫得到外卖收得到快递便能活得很安逸的类型。
更何况,比起住在环境更好的独栋别墅,工作经验约等于零的鹿大作家更乐意于观察周遭邻居的生活,并从中获得创作的灵感。
只不过跟社会工作者们常常会系统学习的科学的观察方式不同,身为作家的鹿云更喜欢用一种近似于天马行空的或者更准确的说,根本就是想得太多的方式去研究和揣测他人的生活。
比如住在楼上的新租户偶尔会在三更半夜传来剁肉声,鹿云便会幻想那个早出晚归的漂亮单身女人是杀了前男友的毒蜘蛛,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女人把尸体分尸后煮成了人肉咖喱,以给同事们带饭的名义分给他们吃。
然而事实上,那女人只不过是因为常年996,难得一天休息补眠补到日夜颠倒,于是半夜才爬起来,然后匆匆忙忙地切菜剁肉,准备下周要带回单位的午餐罢了。
诸如这样超离谱的脑内小剧场,鹿云给每一个新租户都构想过。
反正脑补不犯法,也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
总而言之,在鹿云的小世界里,这些人个个是潜在或是现行的犯罪分子,人人都血债累累,人人皆形迹可疑。
当然,大作家自己也知道,这都是假的。
然而时间久了,鹿云渐渐发现,住在他旁边809室的瘦弱女人,还有楼上908室的那个小男生,似乎真的有哪里不对劲儿
郭若岚的异常很好发现。
毕竟一个吸毒者被毒品控制身心之后,不管是外表还是言行都无法和正常人一样,只要多加留心,或多或少都会察觉她的可疑之处。
但扮成谷银星的曾得韬就不一样了。